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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四川省成都新津区公开招聘教师38名公告

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4-03-20 15:40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10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用的,再次报考时不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优惠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需材料: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将上述材料交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46号206室,咨询电话:028-82529726),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名单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46号304室,咨询电话:028-82529726)进行,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培养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原件校验结果: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按3:1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执行。

2.面试方式。面试为专业面试,采用无学生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满6年方可申请流(调)动。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咨询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511600(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028-82529726(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

028-82517007、028-82481848(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2518759(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受理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和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他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20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新津区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cdpta.cdrsigc.com/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4/2403191426179912403191426179919vv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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